forex.pm forex forum binary options trade - 外彙和二元期權交易 - 3月25日美國參議院以96:0通過規模2兆美元財政刺激法案,旨在減輕疫情擴散對美國經濟造成的傷害, - Page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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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美國參議院以96:0通過規模2兆美元財政刺激法案,旨在減輕疫情擴散對美國經濟造成的傷害,

Started by China, Apr 18, 2020, 08: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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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券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優選1-5年高收益債券ETF基金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風險報酬等級屬RR3,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BLOOMBERG ®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 ®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全方位入息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全方位入息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優選1-5年高收益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變動、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投資人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且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基金適合詢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簽署風險預告書。 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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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10年期(以上)BBB美元息收公司債券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優選1-5年高收益債券ETF基金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風險報酬等級屬RR3,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富邦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政策金融債券0-1年ETF基金("本基金")是由FTSE Fixed Income LLC所開發。本基金並非由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及任何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認可、銷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中國政策金融債券0-1年指數的所有權利是由LSE Group所擁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FTSE TMX ® ;", "FTSE4Good ® ;", " ICB ® ;", " Mergent ® ;", "The Yield Book ® ;", 是由LSE Group及其關係企業所共同使用的商標。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附屬公司代理或合夥人或其代表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及指數內的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不會就本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BLOOMBERG ® 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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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且經授權使用之。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包括彭博指數服務有限公司(「BISL」)(統稱「彭博」),或彭博授權人擁有「彭博巴克萊美元公司債A等級9-35年發行人3%限制指數」(以下簡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所有專屬權利。英商巴克萊銀行、巴克萊資本公司或任何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及彭博均非富邦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彭博巴克萊9-35年A級美元息收公司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之發行人或生產人,且彭博及巴克萊就本基金之投資人均無任何責任、義務或職責。彭博巴克萊指數乃經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投信)以本基金之發行人之身份授權使用之。彭博與巴克萊及發行人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唯一關係為彭博巴克萊指數之授權,此一授權乃經BISL或任何接任人之決定、編撰及計算,不涉及發行人或本基金之所有人。此外,富邦投信得逕行與巴克萊就或有關於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指數進行交易。投資人自富邦投信購得本基金,但投資人既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獲取權益亦不就投資本基金與彭博或巴克萊產生任何關聯。本基金未經彭博或巴克萊贊助、背書、販售或推廣。彭博或巴克萊就本基金之投資合宜度,或就證券投資之合宜度或彭博巴克萊指數追蹤相應或相關市場表現之能力,均不對其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聲明或保證。彭博或巴克萊未對任何個人或實體就該本基金之合法性或適當性做出任何評論。彭博或巴克萊無責或未參與決定本基金之發行時間、價格或數量。彭博或巴克萊無任何義務考慮本基金之發行人或所有人,或任何第三方之需求以決定、編撰或計算彭博巴克萊指數。彭博或巴克萊均就本基金之管理、行銷或交易不具任何義務或責任。彭博與巴克萊間之授權協議僅惠及彭博與巴克萊,而非惠及本基金之所有人、投資人或其它第三方。此外,富邦投信與彭博間之授權協議僅惠及富邦投信與彭博,而非惠及本基金之所有人、投資人或其它第三方。彭博或巴克萊均不對發行人、投資人或其他第三方就彭博巴克萊指數或任何其他包含資料之品質、正確性或完整性或中斷發布彭博巴克萊指數承擔任何責任。彭博或巴克萊之取得結果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擔保。彭博或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所包含任何資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擔保,且均據此明確該指數之任何可銷售性或特定目的適宜性做免擔保聲明。彭博保留更改彭博巴克萊指數之計算或發佈方法,或終止該計算或發佈之權利,且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錯誤計算或任何不正確、延誤或發佈中斷承擔任何責任。彭博或巴克萊均不應就使用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所含任何資料,或與本基金相關之任何損害,包括且不限於任何特殊、間接或衍生性損害,或者任何收益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業已經告知其可能性亦然。本刊物使用經彭博或巴克萊所提供之資訊在未經彭博及英商巴克萊銀行之投資銀行部,巴克萊資本之事前書面同意之情況下,不得對其進行複製。英商巴克萊銀行於英國之註冊號碼為1026167,所註冊之辦公地址為 1Churchill Place London E14 5HP。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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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富邦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政策金融債券0-1年ETF基金("本基金")是由FTSE Fixed Income LLC所開發。本基金並非由 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及任何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認可、銷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中國政策金融債券0-1年指數的所有權利是由LSE Group所擁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FTSE TMX ® ;", "FTSE4Good ® ;", " ICB ® ;", " Mergent ® ;", "The Yield Book ® ;", 是由LSE Group及其關係企業所共同使用的商標。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附屬公司代理或合夥人或其代表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及指數內的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不會就本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BLOOMBERG ® 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 ® 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且經授權使用之。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包括彭博指數服務有限公司(「BISL」)(統稱「彭博」),或彭博授權人擁有「彭博巴克萊美元公司債A等級9-35年發行人3%限制指數」(以下簡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所有專屬權利。英商巴克萊銀行、巴克萊資本公司或任何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及彭博均非富邦多元收益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彭博巴克萊9-35年A級美元息收公司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之發行人或生產人,且彭博及巴克萊就本基金之投資人均無任何責任、義務或職責。彭博巴克萊指數乃經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投信)以本基金之發行人之身份授權使用之。彭博與巴克萊及發行人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唯一關係為彭博巴克萊指數之授權,此一授權乃經BISL或任何接任人之決定、編撰及計算,不涉及發行人或本基金之所有人。此外,富邦投信得逕行與巴克萊就或有關於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指數進行交易。投資人自富邦投信購得本基金,但投資人既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獲取權益亦不就投資本基金與彭博或巴克萊產生任何關聯。本基金未經彭博或巴克萊贊助、背書、販售或推廣。彭博或巴克萊就本基金之投資合宜度,或就證券投資之合宜度或彭博巴克萊指數追蹤相應或相關市場表現之能力,均不對其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聲明或保證。彭博或巴克萊未對任何個人或實體就該本基金之合法性或適當性做出任何評論。彭博或巴克萊無責或未參與決定本基金之發行時間、價格或數量。彭博或巴克萊無任何義務考慮本基金之發行人或所有人,或任何第三方之需求以決定、編撰或計算彭博巴克萊指數。彭博或巴克萊均就本基金之管理、行銷或交易不具任何義務或責任。彭博與巴克萊間之授權協議僅惠及彭博與巴克萊,而非惠及本基金之所有人、投資人或其它第三方。此外,富邦投信與彭博間之授權協議僅惠及富邦投信與彭博,而非惠及本基金之所有人、投資人或其它第三方。彭博或巴克萊均不對發行人、投資人或其他第三方就彭博巴克萊指數或任何其他包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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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品質、正確性或完整性或中斷發布彭博巴克萊指數承擔任何責任。彭博或巴克萊之取得結果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擔保。彭博或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所包含任何資訊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之擔保,且均據此明確該指數之任何可銷售性或特定目的適宜性做免擔保聲明。彭博保留更改彭博巴克萊指數之計算或發佈方法,或終止該計算或發佈之權利,且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錯誤計算或任何不正確、延誤或發佈中斷承擔任何責任。彭博或巴克萊均不應就使用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所含任何資料,或與本基金相關之任何損害,包括且不限於任何特殊、間接或衍生性損害,或者任何收益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業已經告知其可能性亦然。本刊物使用經彭博或巴克萊所提供之資訊在未經彭博及英商巴克萊銀行之投資銀行部,巴克萊資本之事前書面同意之情況下,不得對其進行複製。英商巴克萊銀行於英國之註冊號碼為1026167,所註冊之辦公地址為 1Churchill Place London E14 5HP。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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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公司得於募集期間視本基金達首次最低淨發行總面額之情形而決定是否再繼續受理投資人申購。基金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本基金成立日起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買回,但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造成本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本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受益人於本基金最後買回日前請求買回受益憑證,經理公司將收取最高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及短線交易之規範及處理請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能承受中高風險非保守型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可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地區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產業景氣循環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本基金可能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或各國匯率之升貶、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而影響本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如有違約之情事,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計價幣別包含美元及人民幣計價二種計價幣別,如投資人以其他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時,須承擔銀行報價之買賣價差風險,且投資本基金或投資後取得買回價金,需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此外,基金可能投資於非基金計價幣別的投資標的,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將會影響該基金不同計價幣別之淨資產價值,故投資人需額外承擔投資國家幣別資產換算為人民幣或美元之匯率波動。 原則上,本基金六年期滿即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投資收益率及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本基金投資組合預計之周轉率較低,同時原則上,期初投資組合中個別債券到期年限以不超過六年為主,本基金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亦將隨著債券的存續年限縮短而逐步降低。本基金成立屆滿五年後,因應本基金接近到期日且持有之債券陸續到期,得不受「投資於新興市場相關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之限制。本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由於該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面臨債券之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其利率風險、外匯波動風險或債券發行違約風險都高於一般債券。本基金可投資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所導致之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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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3,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40%之配置來建構投資組合,經理公司將參照全球、歐洲及亞洲地區總體經濟表現、貨幣政策等,決定各投資區域所處景氣循環位置,再加上市場投資趨勢彈性調整各項資產之配置比重。當處於景氣蓬勃階段,資產配置上將以股票資產為主,惟最高均不超過70%,並同時降低債券相關資產。而於經濟屬衰退階段,則將拉高債券投資比重,但比例最高不超過70%,並逐步減碼股票相關資產。然而,當市場環境出現極端狀況,各類資產呈現普遍性下跌情況時,將降低股票資產比重至0%,並將流動性資產比重拉高至不超過40%,其餘資金則配置於各國政府發行之中央政府債券。另,在考量基金受益憑證具有之特性及因應金融市場變化之情形下,本基金投資基金受益憑證之總金額可能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20%,惟最高上限不得超過40%。本基金屬多重資產操作,由本公司投資團隊負責每日基金資產配置、投資組合之追蹤觀察,篩選最適之股票、債券標的。本基金於債券投資策略上,考量總體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走勢等因素,策略性調整債券種類配置。當景氣上揚、信用市場擴張時,本基金投資策略將增加高收益債券配置比重,減持政府債券或投資等級債券配置,並視市場現況配置美國Rule144A債券之投資部位(惟高收益債券投資比率將不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投資於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五);當景氣逐漸落入衰退階段、信用市場緊縮時,則將提高政府債券或投資等級債券配置比重、減持債信評級較差之債券或避開財務結構與信用體質較差之公司債,並降低高收益債券配置比重,以平衡投資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所導致之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本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由於該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面臨債券之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其利率風險、外匯波動風險或債券發行違約風險都高於一般債券。本基金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部份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 投資遞延手續費N類型者,其手續費之收取將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壹、基金概況中九、所列(二)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給付方式之說明。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4,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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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証小盤500指數(〝指數〞)由中証指數有限公司(〝中証〞)編製和計算,其所有權歸屬中証。中証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證,亦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富邦多元收益Ⅱ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邦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富邦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級債券ETF基金(〝本基金〞)全權由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所開發。本基金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司及旗下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之間沒有聯繫,也並非接受其保證、背書、出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指數及富時全球銀行產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指數的所有全部權利屬LES Group 旗下持有該指數之公司所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TSE TMX ® ;", "FTSE4Good ® ;", "ICB ® ;", "Mergent ® ;", "The Yield Book ® ;" 均為LSE Group之商標,並由其他LSE Group旗下公司根據授權使用。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關係企業、代理人、合作夥伴計算或代其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依賴指數資料或任何與指數相關之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概不就本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 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可投資於美國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掛牌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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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受益憑證掛牌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本基金之中國中証中小500 ETF基金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中國中証中小500 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5,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証小盤500指數(〝指數〞)由中証指數有限公司(〝中証〞)編製和計算,其所有權歸屬中証。中証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證,亦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富邦多元收益Ⅱ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邦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富邦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級債券ETF基金(〝本基金〞)全權由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所開發。本基金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司及旗下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之間沒有聯繫,也並非接受其保證、背書、出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指數及富時全球銀行產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指數的所有全部權利屬LES Group 旗下持有該指數之公司所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TSE TMX ® ;", "FTSE4Good ® ;", "ICB ® ;", "Mergent ® ;", "The Yield Book ® ;" 均為LSE Group之商標,並由其他LSE Group旗下公司根據授權使用。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關係企業、代理人、合作夥伴計算或代其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依賴指數資料或任何與指數相關之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概不就本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 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可投資於美國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掛牌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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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受益憑證掛牌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本基金之中國中証中小500 ETF基金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中國中証中小500 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5,本基金之中國美元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本基金之全球金融業10年以上美元投等債券ETF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全權由富邦投信開發。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司及其旗下企業(統稱"LSE Group")之間沒有聯繫,也並非接受其保證、背書、出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公司之商號。富時中國以外新興市場美元5年以上投資等級債券指數的全部權利屬LES Group 旗下持有該指數之公司所有。"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FTSE TMX ® ;"、"FTSE4Good ® ;"、"ICB ® ;"、"The Yield Book ® ;"均為LSE Group之商標,並由其他LSE Group旗下公司根據授權使用。指數由[FTSE International Limited][FTSE Fixed Income, LLC]或其關係企業、代理人、合作夥伴計算或代其計算。LSE Group概不就(a)使用、依賴指數資料或任何與指數相關之錯誤或(b)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或營運對任何人士負法律責任。LSE Group概不就富邦多元收益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所取得的業績或富邦投信提出的指數適合性作出聲明、預測、保證或陳述。BLOOMBERG ®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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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ETF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金融債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之各子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11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之各子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之各子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配息將優先參考基金投資組合或指數之平均票面利率、收益率或債息率為目標,盡可能貼近合理之息率範圍,但若發生非經理公司可控之因素,如配息前基金出現大額買回,導致受益憑證單位數大幅變動,則經理公司將配合調整基金收益分配之配發率(實際分配之收益/經會計師查核後之可分配收益),以期達到合理貼近之息率範圍。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全權由富邦投信開發。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司及其旗下企業(統稱"LSE Group")之間沒有聯繫,也並非接受其保證、背書、出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公司之商號。富時中國以外新興市場美元5年以上投資等級債券指數的全部權利屬LES Group 旗下持有該指數之公司所有。"FTSE ® ;" "Russell ® ;"、"FTSE Russell ® ;"、"MTS ® ;"、"FTSE TMX ® ;"、"FTSE4Good ® ;"、"ICB ® ;"、"The Yield Book ® ;"均為LSE Group之商標,並由其他LSE Group旗下公司根據授權使用。指數由[FTSE International Limited][FTSE Fixed Income, LLC]或其關係企業、代理人、合作夥伴計算或代其計算。LSE Group概不就(a)使用、依賴指數資料或任何與指數相關之錯誤或(b)富邦多元收益Ⅲ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或營運對任何人士負法律責任。LSE Group概不就富邦多元收益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所取得的業績或富邦投信提出的指數適合性作出聲明、預測、保證或陳述。BLOOMBERG ®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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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彭博巴克萊歐洲區美元7-15年期銀行債ETF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金融債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之各子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11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之各子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之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之各子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配息將優先參考基金投資組合或指數之平均票面利率、收益率或債息率為目標,盡可能貼近合理之息率範圍,但若發生非經理公司可控之因素,如配息前基金出現大額買回,導致受益憑證單位數大幅變動,則經理公司將配合調整基金收益分配之配發率(實際分配之收益/經會計師查核後之可分配收益),以期達到合理貼近之息率範圍。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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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LAYS ®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彭博巴克萊全球美元10年以上保險業投資等級債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美元保險債10年以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彭博巴克萊全球美元10年以上保險業投資等級債ETF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美元保險債10年以上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1.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本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另本基金係以追蹤特定產業績效表現為管理目標,可能有產業集中且波動大之風險。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本基金上櫃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上櫃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櫃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 3.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11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 4.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5.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本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 6.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7.本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將優先參考基金投資組合或指數之平均票面利率、收益率或債息率為目標,盡可能貼近合理之息率範圍,但若發生非經理公司可控之因素,如配息前基金出現大額買回,導致受益憑證單位數大幅變動,則經理公司將配合調整基金收益分配之配發率(實際分配之收益/經會計師查核後之可分配收益),以期達到合理貼近之息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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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CLAYS ®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彭博巴克萊全球美元10年以上能源業投資等級債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美元能源債10年以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彭博巴克萊全球美元10年以上能源業投資等級債ETF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美元能源債10年以上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1.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本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另本基金係以追蹤特定產業績效表現為管理目標,可能有產業集中且波動大之風險。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2.本基金上櫃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上櫃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櫃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 3.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
11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 4. 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5. 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本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 6. 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7.本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將優先參考基金投資組合或指數之平均票面利率、收益率或債息率為目標,盡可能貼近合理之息率範圍,但若發生非經理公司可控之因素,如配息前基金出現大額買回,導致受益憑證單位數大幅變動,則經理公司將配合調整基金收益分配之配發率(實際分配之收益/經會計師查核後之可分配收益),以期達到合理貼近之息率範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經理公司得於募集期間視本基金達首次最低淨發行總面額之情形,而決定是否再繼續受理投資人申購。基金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本基金成立日起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買回,但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造成本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本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受益人於本基金最後買回日前請求買回受益憑證,經理公司將收取最高2%之買回費用。買回費用及短線交易之規範及處理請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能承受中高風險非保守型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可投資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