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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美國參議院以96:0通過規模2兆美元財政刺激法案,旨在減輕疫情擴散對美國經濟造成的傷害,

Started by China, Apr 18, 2020, 08: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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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Corporations)並未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本基金。Corporations 未就本基金之合法性、適當性或準確性為說明和披露。Corporations概不就一般投資於證券或特定投資於本基金之適當性或NASDAQ-100 Index®追蹤一般股票市場表現之能力向本基金受益人或公眾作任何明示與暗示的保證。Corporations僅和經理公司存在授權其使用NASDAQ ® 、NASDAQ-100 ® 及 NASDAQ-100 Index ® 等特定指數、名稱及商標之關係。NASDAQ-100 Index ® 由NASDAQ確定、組成及計算,無需考慮經理公司或本基金。NASDAQ於確定、組成或計算NASDAQ-100 Index®時概無義務去滿足經理公司或本基金之需求。Corporations概不負責且未參與確定本基金發行之時間、價格或數量,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計算本基金轉換為現金之相關公式。Corporations就本基金之管理、行銷或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Corporations不保證NASDAQ-100 INDEX ® 或任何其他相關數據的準確性以及運算之穩定狀況。Corporations就經理公司、本基金受益人或任何其他自然人或實體使用NASDAQ-100 INDEX ® 或任何其他相關數據造成之結果,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Corporations 對於使用NASDAQ-100 INDEX ® 以及其他相關數據之適銷性或針對某些特定目的之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亦明確放棄為任何保證。針對前述事項以及其他未能載明之狀況,Corporations概不對任何利潤損失、特定的、附加的、懲罰性的、間接性的或結果性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即使其已獲悉可能會發生該等損害,亦同。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10%
【注意事項】 一、投資人應注意富邦NASDAQ-100 ETF傘型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追蹤「NASDAQ-100正向2倍指數」及「NASDAQ-100反向1倍指數」(此指數分別為因應追蹤NASDAQ-100指數單日之正向兩倍及單日之反向一倍表現之投資策略所編製及計算)之績效表現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投資策略上,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Daily Rebalancing),以使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整體曝險,能分別貼近2檔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正向兩倍之百分之一百及反向一倍之百分之一百。 二、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及反向倍數之報酬率表現僅限於單日,投資人若持有超過一天,其累積報酬會因複利效果產生偏差。 三、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均為策略交易型之ETF,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所訂之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四、每日複利計算下,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之長期報酬率可能會與同期之標的指數報酬率之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產生偏離,案例說明如下: 五、本基金具有槓桿或反向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該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投資人首次買賣該基金受益憑證時,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具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適格投資人條件: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4.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並簽具風險預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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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Corporations)並未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本基金。Corporations 未就本基金之合法性、適當性或準確性為說明和披露。Corporations概不就一般投資於證券或特定投資於本基金之適當性或NASDAQ-100 Index®追蹤一般股票市場表現之能力向本基金受益人或公眾作任何明示與暗示的保證。Corporations僅和經理公司存在授權其使用NASDAQ ® 、NASDAQ-100 ® 及 NASDAQ-100 Index ® 等特定指數、名稱及商標之關係。NASDAQ-100 Index ® 由NASDAQ確定、組成及計算,無需考慮經理公司或本基金。NASDAQ於確定、組成或計算NASDAQ-100 Index®時概無義務去滿足經理公司或本基金之需求。Corporations概不負責且未參與確定本基金發行之時間、價格或數量,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計算本基金轉換為現金之相關公式。Corporations就本基金之管理、行銷或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Corporations不保證NASDAQ-100 INDEX ® 或任何其他相關數據的準確性以及運算之穩定狀況。Corporations就經理公司、本基金受益人或任何其他自然人或實體使用NASDAQ-100 INDEX ® 或任何其他相關數據造成之結果,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之保證。Corporations 對於使用NASDAQ-100 INDEX ® 以及其他相關數據之適銷性或針對某些特定目的之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保證,亦明確放棄為任何保證。針對前述事項以及其他未能載明之狀況,Corporations概不對任何利潤損失、特定的、附加的、懲罰性的、間接性的或結果性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即使其已獲悉可能會發生該等損害,亦同。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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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投資人應注意富邦臺灣加權ETF傘型基金之富邦臺灣加權單日正向兩倍基金及富邦臺灣加權單日反向一倍基金分別追蹤「臺指日報酬兩倍指數」及「臺指反向一倍指數」(此指數分別為因應追蹤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單日之正向兩倍及反向一倍表現之投資策略所編製及計算)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投資策略上,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Daily Rebalancing),以使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整體曝險,能分別貼近2檔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正向兩倍之百分之一百及反向一倍之百分之一百。 二、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及反向倍數之報酬率表現僅限於單日,投資人若持有超過一天,其累積報酬會因複利效果產生偏差。 三、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之ETF,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所訂之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四、每日複利計算下,本基金之各子基金之長期報酬率可能會與同期之標的指數報酬率之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產生偏離,案例說明如下: 五、本基金具有槓桿或反向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該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投資人首次買賣該基金受益憑證時,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具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適格投資人條件: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4.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並簽具風險預告書。
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 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或下跌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 間接的影響。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其風險高於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基於上述理由,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屬RR5,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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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投資人應注意富邦臺灣加權ETF傘型基金之富邦臺灣加權單日正向兩倍基金及富邦臺灣加權單日反向一倍基金分別追蹤「臺指日報酬兩倍指數」及「臺指反向一倍指數」(此指數分別為因應追蹤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單日之正向兩倍及反向一倍表現之投資策略所編製及計算)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投資策略上,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Daily Rebalancing),以使本基金投資組合之整體曝險,能分別貼近2檔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正向兩倍之百分之一百及反向一倍之百分之一百。 二、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及反向倍數之報酬率表現僅限於單日,投資人若持有超過一天,其累積報酬會因複利效果產生偏差。 三、本基金之2檔子基金為策略交易型之ETF,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所訂之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四、每日複利計算下,本基金之各子基金之長期報酬率可能會與同期之標的指數報酬率之相對應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產生偏離,案例說明如下: 五、本基金具有槓桿或反向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該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投資人首次買賣該基金受益憑證時,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具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適格投資人條件: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4.有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進成交紀錄;並簽具風險預告書。
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 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或下跌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 間接的影響。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其風險高於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基於上述理由,本基金之風險報酬等級屬RR5,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
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並詳讀公開說明書。於基金上市日前申購本基金受益憑證之受益人,應於申購書上填具受益人之證券交易集保帳號及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向該集保帳號所屬證券商完成填具風險預告書作業後,始得於本基金上市日(含當日)後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本基金受益憑證,該風險預告作業應依各證券商規定辦理。 本基金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基金風險等級屬高波動度,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基金之投資人 ,投資人交易本基金時應注意下列事項及風險: 1. 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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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標普道瓊斯指數公司編製一系列波動率期貨指數,其中的差異性主要在於指數成分中,持有期貨合約存續期間的不同。持有愈遠月份的期貨契約,指數報酬受正價差現象影響的幅度較小,但日變動幅度卻也將因此與VIX指數存在較大的差異。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500 VIX Short-term Futures Index Excess Return」(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其指數成分為近月、次近月之VIX期貨。VIX期貨在歷史資料中的大部分期間存在正價差現象(Contango Effect),故以VIX期貨為成分的波動率期貨指數因此存在兩特徵,並影響報酬表現: I.遠月合約價格大於近月價格,轉倉時面臨正轉倉成本; II.期貨價格大於VIX指數,期貨、VIX指數價差隨距到期日減少而縮小; 由於VIX期貨常出現正價差,若正價差過高或延續期間過長,除了恐造成轉倉之高成本壓力外,基金淨值將因VIX期貨正價差幅度隨到期日收斂而減損,因此長期持有本基金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另外,本基金標的指數報酬表現與VIX指數將存在差異(註),標的指數報酬表現除受VIX指數影響外,成分VIX期貨正價差現象將對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負面影響,故本基金報酬表現可能大幅低於VIX指數。另外,「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 本基金之績效表現將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 註: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ER指數、VIX指數歷年報酬率 3.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績效表現之操作策略,故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需承擔下列風險。 (1) 本基金以追蹤「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績效表現為目標,故本基金將投資至少70%於指數成分期貨標的,同時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進行轉倉,使基金淨值報酬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報酬率。此外,本基金係以交易美國CBOE期貨交易所之波動率期貨為主, 投資人應了解波動率期貨價格不等同於波動率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 (2)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近月、次近月之期貨契約,無論於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此外,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同時,標的指數價格可能因市場波動上升而大幅上漲,相對而言,波動下降後亦可能導致標的指數價格快速下跌,因此若標的指數下跌亦將造成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 (3)因下列因素可能使基金報酬未能完全緊貼標的指數報酬而產生追蹤差距,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A.本基金交易美國CBOE期貨交易所之波動率期貨以美元計價,本基金淨資產以新臺幣計價,且本基金原則上將不進行匯率避險,因此各資產幣別之匯率產生變化,將會影響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故本基金操作需承擔匯率風險。 B.本基金需負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經理費、保管費、指數授權費、上市費、因投資或交易所衍生之費用或稅負、證券集中保管相關費用、換匯相關費用等。相關的費用支出會抵減基金淨資產價值,雖然基金仍可運用現金部位進行增益投資(如交易RP或定存等),但此部分的投資收益未必能補足前述基金應負擔之費用,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C.本基金因應指數成分佔比,透過每日重新平衡機制進行轉倉調整,故交易中因滑價所造成價格差異等因素,可能導致基金績效無法完全緊貼標的指數表現。因滑價造成本基金需負擔較高交易成本,雖可藉由本基金所投資之其他有價證券、投資組合調整時所產生的正報酬等收入與之互抵,惟仍無法避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D.指數提供者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製方式,或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或受限跨市場交易之營業日不同,本基金可能無法依指數的編製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或轉倉交易等情形,即使本基金已做好嚴謹控管各項投資組合或作業流程,惟仍無法避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4)本基金主要投資標的波動率期貨,在過去歷史資料中多存在正價差現象,除了轉倉時面臨正轉倉成本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也將因價差收斂產生損失,因此長期持有本基金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本基金不適合以追求長期投資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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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之申購,期貨信託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25%,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S&P 500 VIX Short-Term Futures Index Excess Return")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期貨信託事業使用。Standard & Poor'sR與S&PR均為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是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SPDJI使用,並已再授權予期貨信託事業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及其各自的關係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本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就一般地投資於證券或特別是投資於本基金的合理性或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追蹤一般市場表現的能力,向本基金的受益人或任何公眾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就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而言,S&P Dow Jones Indices與期貨信託事業的唯一關係,是指數及S&P Dow Jones Indices和/或其許可人的特定商標、服務標章和/或商品名的授權。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由S&P Dow Jones Indices確定、組成及測算,無需考慮期貨信託事業或本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在確定、組成或測算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時概無義務考慮期貨信託事業或本基金受益人的需求。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本基金的價格和數量,或本基金的發行或銷售時間,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測算本基金轉換為現金、退回或贖回本基金之相關公式(視情況而定)。S&P Dow Jones Indices就本基金的經營、行銷或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概不保證基於標普500波動率短期期貨超額回報指數的投資產品能夠準確追蹤指數表現或提供正投資回報。S&P Dow Jones Indices LLC並非投資顧問。將某個證券納入指數並非 S&P Dow Jones Indices就購買入、賣出或持有該證券的建議,亦不能被視作投資建議。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保證指數或任何相關資料或通訊,包括但不限於口頭或書面通訊(包括電子通訊)的充分性、準確性、及時性和/或完整性。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對當中的任何錯誤、遺漏或延遲做出任何損害賠償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S&P DOW JONES INDICES對期貨信託事業、本基金的受益人、或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因使用指數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所造成的後果,或者針對任何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或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並且明確否認這方面的一切保證。不限於前述情況,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對任何間接的、特殊的、附帶的、懲罰性的或相應而生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交易損失、時間或商譽損失)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使該等公司知悉在合同、侵權法、嚴格法律責任或其他方面可能發生該等損害,亦然。S&P DOW JONES INDICES與期貨信託事業間的任何協議或安排除S&P DOW JONES INDICES的許可人外,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受益人。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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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警語 一、防杜非法洗錢,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二、開戶審查做得好,客戶權益有保障。 三、自己權益要顧好,淪為人頭累累累! 109金管投信新字第001號.
本基金為穩健追求長期資本利得及固定收益之多重資產型基金,適合能承受中高風險非保守型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於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本基金計價幣別包含新臺幣、人民幣與美元計價三種計價幣別,如投資人以其他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時,須承擔銀行報價之買賣價差風險,且投資本基金或投資後取得之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需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此外,基金可能投資於非基金計價幣別的投資標的,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將會影響該基金不同計價幣別之淨資產價值。由於中國大陸地區有實施外匯管制,人民幣匯率波動可能對該類別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造成直接或間接影響之風險。 本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由於該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面臨債券之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其利率風險、外匯波動風險或債券發行違約風險都高於一般債券。本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15%於符合美國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所導致之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 本基金為多重資產型基金,主要資產投資於歐亞地區之股票、債券、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且可投資於高收益債券,屬於較積極之多重資產型基金,適合積極型投資人,故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4,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本基金資產以債券資產40%
本基金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交所」)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證交所不就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 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係由證交所編製及計算;惟證交所不就「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且證交所無義務將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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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計算;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已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100指數之授權。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4,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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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美國政府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是由FTSE Fixed Income LLC所開發。富邦美國政府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由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及任何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認可、銷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美國政府債券1-3年期指數、富時美國政府債券7-10年期指數及富時美國政府債券20年期以上指數的所有權利是由LSE Group所擁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R","RussellR","FTSE RussellR","MTSR","FTSE TMXR","FTSE4GoodR","ICBR","MergentR","The Yield BookR"是由LSE Group及其關係企業所共同使用的商標。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附屬公司代理或合夥人或其代表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及指數內的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不會就富邦美國政府債券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掛牌上櫃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櫃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櫃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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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美國政府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是由FTSE Fixed Income LLC所開發。富邦美國政府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由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 及任何其關係企業(以下統稱LSE Group)認可、銷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的交易名稱。富時美國政府債券1-3年期指數、富時美國政府債券7-10年期指數及富時美國政府債券20年期以上指數的所有權利是由LSE Group所擁有。相關的商標如"FTSER","RussellR","FTSE RussellR","MTSR","FTSE TMXR","FTSE4GoodR","ICBR","MergentR","The Yield BookR"是由LSE Group及其關係企業所共同使用的商標。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或其附屬公司代理或合夥人或其代表計算。LSE Group不承擔包括(a)使用及指數內的錯誤或(b)投資或操作"本基金",對任何人造成的任何損失。LSE Group不會就富邦美國政府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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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指數是否適用於本基金而提出索賠、預測、保證及表示。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台美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掛牌上櫃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櫃後之價格,參與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上櫃日止之期間,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之風險。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各子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之各子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本基金因基金所追蹤之標的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更改指數編製規則,納入紅籌股及民營企業(P股)為指數選股範圍,因此修改投資基本方針之內容,並辦理基金更名。 恒生中國企業指數("該指數")由恒生指數有限公司根據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的授權發佈及編製。恒生中國企業指數的商標及名稱由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全權擁有。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及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已同意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可就富邦恒生國企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該產品")使用及參考該指數,但是,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及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並不就(i)該指數及其計算或任何與之有關的數據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或(ii)該指數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含的數據的適用性或適合性;或(iii)任何人士因使用該指數或其中任何成份或其所包含的數據而產生的結果,而向該產品的任何經紀或該產品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作出保證或聲明或擔保,也不會就該指數提供或默示任何保證、聲明或擔保。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可隨時更改或修改計算及編製該指數及其任何有關的公式、成份股份及係數的過程及基準,而無須作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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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恒生指數有限公司或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不會因(i)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就該產品使用及/或參考該指數;或(ii)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在計算該指數時的任何失準、遺漏、失誤或錯誤;或(iii)與計算該指數有關並由任何其他人士提供的資料的任何失準、遺漏、失誤﹑錯誤或不完整;或(iv)任何經紀、該產品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交易該產品的人士,因上述原因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的任何經濟或其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或債務,任何經紀、該產品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交易該產品的人士不得因該產品,以任何形式向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索償、法律行動或法律訴訟。任何經紀、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士,須在完全瞭解此免責聲明,並且不能依賴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及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的情況下交易該產品。避免產生疑問,本免責聲明不構成任何經紀、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士與恒生指數有限公司及/或恒生資訊服務有限公司之間的任何合約或準合約關係,也不應視作已構成這種關係。任何投資者如認購或購買該產品權益,該投資者將被視已承認、理解並接受此免責聲明並受其約束,以及承認、理解並接受該產品所使用之該指數數值恒生指數有限公司酌情計算的結果。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10%

"標普美國特別股指數"("S&P US Preferred Stock Index")是S&P Global旗下公司S&P Dow Jones Indices LLC或其附屬公司("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Standard & Poor's ® 與 S&P ® 均為 S&P Global 旗下公司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注冊商標;Dow Jones ®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注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 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的富邦標普美國特別股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既不對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聲明,也不就標普美國特別股指數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10%
BLOOMBERG ®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 ®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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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中國政策金融債券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金融債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中國政策金融債券ETF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中國政策金融債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所涉之各證券市場交易時間不同,因此本基金所涉之證券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另本基金的淨值反應其一籃子成分市值總合,惟盤中即時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投組內容亦可能有所差異,可能造成交易資訊傳遞落差之風險。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屬RR2,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道瓊斯台灣優質高股息30指數(Dow Jones Taiwan High-Quality Dividend 30 Index)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Standard&Poor's ® 與 S&P ®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是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SPDJI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本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就一般投資於證券或特別投資於本基金的合理性或道瓊斯台灣優質高股息30指數追蹤一般市場表現的能力,向本基金的所有人或任何公眾成員做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聲明或保證。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 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4,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 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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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適合能承受中高風險非保守型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經濟變動之風險等。本基金可能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或各國匯率之升貶、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而影響本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如有違約之情事,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計價幣別包含新臺幣、美元計價二種計價幣別,如投資人以其他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時,須承擔銀行報價之買賣價差風險,且投資本基金或投資後取得之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需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此外,基金可能投資於非基金計價幣別的投資標的,當不同幣別間之匯率產生較大變化時,將會影響該基金不同計價幣別之淨資產價值。 本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由於該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面臨債券之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其利率風險、外匯波動風險或債券發行違約風險都高於一般債券。本基金可投資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所導致之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 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3,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公告於富邦投信公司網站。
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單位」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或該等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惟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無義務將該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人。「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計算及授權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商品中使用該指數名稱;惟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臺灣指數公司中小型A級動能50指數之行為,自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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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因成分股調整、大額申贖或市場劇烈波動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將可能造成基金追蹤偏離之風險。為衡量基金表現與投資目標之差異,經理公司將啟動例外差異管理以追蹤差距(Tracking Difference)小於等於2.8%作為投資風險之管理。 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本基金為單一國家指數股票型基金,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影響,風險報酬等級屬RR4,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投資本基金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金額。
BLOOMBERG ® 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 ® 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富邦全方位入息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全方位入息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彭博巴克萊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有關本基金運用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之彭博巴克萊優選1-5年高收益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基金可能會因利率變動、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投資人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且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基金適合詢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投資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簽署風險預告書。 本基金之各子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各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因此各子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基於管理有價證券價格變動風險或為增加投資效率之需要,得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之交易。當其追蹤之指數價格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波動之風險。此外國內外政經情勢、基金可投資國家與臺灣關係之互動、未來發展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所參與的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之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本基金自上櫃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每一營業日所公告「現金申購買回清單」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淨值」加計105%